王長史雲:“江思悛思懷所通,不翅儒域。”
〔祭有十伦〕铺筵设同几,为依神也;诏祝于室,而出于祊,此交神明之道也。君迎牲而不迎尸,别嫌也。尸在庙门外,则疑于臣,在庙中则全于君;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,入庙门则全于臣、全于子。是故,不出者,明君臣之义也。夫祭之道,孙为王父尸。所使为尸者,于祭者子行也;父北面而事之,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。此父子之伦也。尸饮五,君洗玉爵献卿;尸饮七,以瑶爵献大夫;尸饮九,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,皆以齿。明尊卑之等也。
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,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,之其所贱恶而辟焉,之其所畏敬而辟焉,之其所哀矜而辟焉,之其所敖惰而辟焉。故好而知其恶,恶而知其美者,天下鲜矣。故谚有之曰:“人莫知其子之恶,莫知其苗之硕。”此谓身不修,不可以齐其家。
王右軍素輕藍田,藍田晚節論譽轉重,右軍尤不平。藍田於會稽丁艱,停山陰治喪。右軍代為郡,屢言出吊,連日不果。後詣門自通,主人既哭,不前而去,以陵辱之。於是彼此嫌隙大構。後藍田臨揚州,右軍尚在郡,初得消息,遣壹參軍詣朝廷,求分會稽為越州,使人受意失旨,大為時賢所笑。藍田密令從事數其郡諸不法,以先有隙,令自為其宜。右軍遂稱疾去郡,以憤慨致終。
服术有六:一曰亲亲,二曰尊尊,三曰名,四曰出入,五曰长幼,六曰从服。从服有六:有属从,有徒从,有从有服而无服,有从无服而有服,有从重而轻,有从轻而重。
酒:清、白。